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 156 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武政办 [2004]148 号)的要求,现将我局 200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05 年,我局在继去年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今年,我局对本单位网站进行了改版,此次改版,将静态网站变为动态网站,增添了公告栏、留言板、网上培训报名、软件下载服务等大众关心的功能,充实了现行文件检索查询,全文浏览等内容,扩大了信息服务的范围。新改版的网站与原网站相比,在建设方式、网站功能,信息内容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改进,使点击率大为提高,目前 , 点击率累计达 10 万余人次。二是改善了现行文件查阅条件。为了方便人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我局投入了四千余元资金用于改善现行文件查阅条件,配备了计算机等设备,并将现行文件目录和全文输入计算机,实现了利用者自助查询。三是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原有公开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及“公共服务信息”等内容 , 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四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许多知识需要学习掌握。为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我局重视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除加强自身学习以外,还组织 2 名干部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务信息化工作培训班”。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要求,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5 年,我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 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983 条 , 回复公开咨询 203 人次。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5 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一件,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我局虽作了电话回复,但由于程序上不规范 , 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
四、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没有发生失泄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5 年,我局接到行政复议 1 件,针对申请人要求复议的事项,我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向申请人进行了回复,申请人对我局的回复表示满意,向复议机关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终止了复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
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条件有待改善
(二)改进方案
1 、认真贯彻落实《暂行规定》,严格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加大投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 OO 六年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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