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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管理

 

   武汉市档案局每年组织一次档案科技项目立项,一季度制发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的通知。4-5月份进行立项审定。每二年评一次档案科技成果奖。每年对已完成档案科研任务而形成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评审)。
  (1) 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立项范围:
  一、档案保护与档案管理现代化方面新的科技课题(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
  二、在档案工作中采用与推广国内外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并在原基础上有所创新、完善和发展的科技项目;
  三、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方面的研究课题;
  四、为档案事业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研究的科学课题。
  (2)档案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条件:
  一、 是否完成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二、 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三、 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四、 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 成果的水平、作用和效益;
  六、 存在的总是及改进意见。
  (3)档案科技成果奖评范围
  一、档案保护与档案管理现代化方面新的科技成果。
  二、在已有科技成果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的科技成果。
  三、在档案工作标准化或为档案事业的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软科学成果。
  (4) 武汉市档案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评审标准:
  一、技术难度大、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促进档案科技进步有很大作用,并取得奶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项目,可评为一等奖。
  二、技术难度较大,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对促进档案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项目,可评为二等奖。
  三、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技术水平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对促进档案科技进步有一定作用,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项目,可酌情评为三、四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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