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是根据武汉市人事局与《武汉市档案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专、兼职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的培训。培训采 取脱产、半脱产、业余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经考试合格者,由市档案局与市人事局联合颁发《档案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该证书可作为档 案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岗位职权,履行岗位职责的凭证,并可作为有关部门对档案工作人员考核、评先、奖惩、晋升的参考依据。培训科目主要有:1、《档案法规与 职业道德》;2、《文书学》;3、《档案管理学 》;4、《科技档案管理学》;5、《档案编研概论》;6、《档案保护技术学》。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知识 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提高的一项追加性的教育活动。本市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根据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脱产学习。初级职称每年不得低于60个 学时,中高级职称每年不得低于80个学时,学习内容分为公共课目和专业课目两大类。公共课目的学习内容由武汉市人事局指定,三年更换一次。专业课的学习内 容由各专业自定,一般每年更换。接受继续教育的学员,学完规定的科目后,由市档案局培训中心将学员学习情况记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中,作为晋升或续 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凡拟报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凡未达到继续教育规定学习内容或未达到规定学时的,不能参加专业 技术职务的评审、聘用和晋升。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的等次,单位档案升级达标也将受到影响。
附表一:《武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计算机培训:
根据国家人事部、市人事局有关文件要求,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者均需加试计算机。经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检查验收,同意确认武汉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为武汉市 人事考试中心2002年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点。(详见武人办[2002]28号文)
主管部门:市档案局
培训点名称:市档案干部培训中心
地 址:江岸区一元路5号
联系电话:027-82772083
考点代码:J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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