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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概况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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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性质:武汉市档案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和起草档案工作地方性规章制度与法规、标准,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二)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专业档案馆、市属重点工程和各区档案工作。参与规划本市各类档案馆网的设置工作,并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依法对档案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资质认定。
(三)制定全市档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并指导档案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工作;指导市档案学会工作。
(四)承担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开展档案工作国内、国际交流活动。
(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主要职能)

 
办公室
   负责局、馆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卫、保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职改、信访接待、行政财务、设备管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后勤事务等工作。
法规处
  负责组织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研、起草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和案件;负责档案法制和档案工作的宣传;负责全市档案工作情况的调研和统计。
业务指导处
  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各类档案馆业务工作;实施档案业务工作标准和起草地方性档案业务标准;参与规划本市各类档案馆网的设置工作;组织和开展档案工作国际国内交流活动。负责社会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
科研教育处
  调研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档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科研课题立项、鉴定、成果评审申报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档案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市档案学会的管理和《武汉档案》杂志编辑发行工作。
培训中心
  组织全市各种档案业务培训及证书的办理工作;负责档案人员专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信息化管理
办公室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及方案、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档案专业网络的建设,管理与维护以及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与升级工作。
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科学文化知识;对党员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员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协助党组管理好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负责局馆机关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一、机构沿革、性质


  武汉市档案馆于1959年12月筹建,1964年10月正式开馆,是市政府直属文化事业单位,是全市保管和利用档案资料的基地和中心,也是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6年、2001年机构改革中,武汉市档案馆与被确定为武汉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武汉市档案局合署办公,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使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接收、整理、保管本市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
(二)开展档案编研出版和参与编史修志工作。
(三)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四)负责向社会各界征集有社会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内部机构

 

机构名称
主 要 职 责  
整理保管处
  负责接收应当进馆的档案资料;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统计;负责馆藏档案的鉴定工作和全宗卷的建立;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和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编目处
  负责本馆档案资料和开放档案目录等检索工具的编制;负责本馆机读档案数据库的建设。
编研处
  负责档案资料的研究、编纂、公布、出版、展览、陈列和参与编史修志工作;负责征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技术保护处

  研究组织实施、推广应用档案保护技术;对破损档案资料进行修裱和复制;负责档案杀虫消毒工作;承担档案资料,照片的翻拍冲洗和机关重大活动的摄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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