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档学[2008]7号
武汉市档案学会关于开展档案学优秀成果
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学会小组、团体会员单位:
为鼓励档案学会会员和广大档案工作者积极参与学术研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条件,促进档案学术研究的繁荣和发展,根据《武汉市档案学会章程》,经市档案学会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定于今年开展2004——2007年度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成果发表时间范围
凡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均可申报。
二、评奖范围和要求
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级报刊、出版社(有刊号、书号的)或省、部、解放军总部、军区、军兵种以上机关经正式批准印发的档案学专著、教材、科普读物、工具书、译著、档案文献史料汇编、论文等,均可申请评奖;已被有关部门采用并对实际工作有促进作用的评估咨询报告,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也可申请评奖;在市级以上档案学术交流会上交流的论文也可申报评奖。
阶段性成果以及草稿、征求意见稿、试行稿、内部未定稿和打印稿,均不参加评奖;分卷的专著、论文、工具书,只能以总成果名义,在各卷出齐后方可申报评奖;系列丛书和论文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或论文,可申报评奖;对于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等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档案学的可申请评奖。
已获得中国档案学会、省档案学会和市社科联奖励的各类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三、申报要求
申报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31日止。申报作者须填写《武汉市档案学会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和报送原件两份。申报评奖成果论文每项交评审费60元,著作和其它形式交评审费100元。请各学会小组和团体会员单位,组织好这次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对所报送成果严格把好质量关。
四、评审和奖励
市档案学会办公室对收到的申报评奖成果,申报表及其有关材料进行登记并进行初审合格后,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议,提出获奖等级建议,市档案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由市档案学会公布获奖名单,向获奖者颁发《武汉市档案学术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并向获奖者发出相应通知,建议将通知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晋级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同时,建议获奖者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获奖者适当的物质奖励。
联系人:杨瑾
联系电话:82832827
附:《武汉市档案学会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武汉市档案学会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
武汉市档案学会档案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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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档案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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